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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3000亿!河南18条政策支持这一行业发展

2018-04-27 16:35:51   来源:大河网    点击:

台,协同推进智能制造应用和发展。鼓励制造业龙头企业依托专业优势,与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加强合作,面向行业提供服务。发布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推荐目录,集聚智能制造服务资源,有序推进跨行业、跨领域合作,全面提升我省智能制造服务水平。到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的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达到10家以上,培育2—3家国内领先的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十)实施智能制造标准引领行动。围绕制约智能制造发展的瓶颈问题,依托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郑洛新)平台,推动组建省智能制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组成联合体开展基础共性标准、关键技术标准和行业应用标准研究,构建满足发展需求、先进适用的标准体系。依托省智能制造标准化试验验证平台,开展智能制造标准全过程试验验证,在装备制造、新型材料、电子信息等重点行业开展智能制造对标达标评价工作。支持行业领军企业积极承担国家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高端装备制造标准化等试点示范项目,率先开展行业应用标准试验验证,为行业普及推广积累经验。引导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活动,促进业务流程再造和组织方式变革。到2020年,主导或参与制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50项,建设国家智能制造、高端装备制造业等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5个以上,在200家企业开展智能制造对标达标评价。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质监局。

  三、支撑保障

  (一)开展企业分类评价。按照《河南省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突出单位资源要素产出导向,建立以亩均税收、亩均主营业务收入、亩均利润、研发投入强度、单位能耗总产值、污染物达标排放等为主要指标的评价体系,率先对产业集聚区制造业企业按年度开展综合评价,将企业分为优先发展的A类企业、鼓励提升的B类企业、倒逼转型的C类企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评价范围扩展到全部制造企业。以评价结果为依据,实施差别化的资源要素配置,三年内推动全部A类企业和50%以上的B类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并优先给予政策支持。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统计局。

  (二)推行企业诊断服务。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双向选择、上下结合”的原则,组织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深入各地,围绕产品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和市场服务各环节的信息技术集成应用,为智能化改造需求迫切的企业开展实地调查和咨询诊断,提出实施智能化改造的可行性、技术路径、硬件选型(研制)和集成内容、软件开发及系统集成要点,制定可行性解决方案,支持智能制造项目实施。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三)完善网络基础设施。推动企业内外网改造升级,加快IPv6(互联网协议第六版)、5G(第五代移动电话行动通信标准)、NB—IoT(窄带物联网)等商用部署和规模发展,开展企业内网IP化、扁平化、柔性化建设部署,建设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的网络基础设施。建立重要工业控制系统目录清单,开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工业控制系统等领域的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提升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技术防护水平。推进标识解析体系建设和产业化应用,积极争取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国家顶级节点。持续推进网络提速降费,大幅降低中小企业互联网专线接入资费。落实无线电频谱等关键资源保障。

  牵头单位:省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委。

  (四)提升协同创新能力。完善协同创新机制,推动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郑洛新)建设,支持骨干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积极建设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开展核心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攻关,争创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整合政产学研用优势资源,组建河南省智能制造研究院、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开展技术研发、产业公共技术支撑、成果转移孵化等服务。支持制造业骨干企业建设基于互联网的“双创”平台,鼓励各地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建设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双创”基地,打造制造业“双创”新载体。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

  (五)建设专业人才队伍。依托“中原百人计划”“中原千人计划”等人才专项政策,加大智能制造系统集成、工业控制及自动化、工业互联网等关键领域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紧密结合智能制造技术、工艺、过程和工业互联网人才需求,支持本科高校、职业院校与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领军企业合作,开设相关专业或方向,培养一批专业技术和应用型人才。鼓励省内有条件的本科高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建立实训基地,开展技术服务、公共实训、技能培训,培养具有工业机器人、智能生产线等操作使用和系统维护能力的高技能人才。

  牵头单位:省人才办、教育厅、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六)加强财政金融支持。制定出台支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的政策,统筹运用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等资金,采取一次性奖励、投资后补助、贴息等方式,对十大专项行动重点项目进行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相应支持政策。对引领型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标志性工业互联网平台,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支持。支持我省生产的智能装备产品优先参与政府采购。统筹运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互联网+”产业发展等基金,引导社会风险投资、股权投资投向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领域。建立智能化改造企业“白名单”,引导金融机构对列入“白名单”的企业给予优先支持。鼓励开展智能装备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业务。发挥融资担保基金作用,支持商业银行针对行业发展特点开发订单融资、信用贷款、应收账款融资等创新产品。鼓励省级投资机构、金融机构支持优势智能制造装备企业开展海外并购。落实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支持智能装备企业产品“走出去”。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河南银监局。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在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下,设立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专项工作组,统筹谋划重大工作安排,研究解决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督促检查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设立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战略咨询委员会、专家库,为政府和企业提供决策咨询、技术服务。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细化推进举措,完善配套政策,抓好组织实施。

  (二)突出项目带动。遴选创新能力强、带动作用大的重点项目,按照行业引领型、集成提升型、单项应用型等类别,建立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重点项目库,分类施策推进项目实施。完善重点项目管理服务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加强项目监测和跟踪协调,完善全过程服务链条,确保项目如期落地建成、投产达效。

  (三)深化开放合作。搭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智能制造交流合作平台,持续举办中国(郑州)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创新高峰论坛、海峡两岸智能装备制造郑州论坛等活动。支持相关联盟积极发挥作用,开展区域、行业、企业不同层面技术创新、展示体验、供需对接、“双创”大赛等多种形式的交流合作。组织开展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专题培训,分批次、分领域组织有关人员到国内外先进地区与标杆企业考察学习,开阔视野,更新观念,提升发展能力。

  (四)严格督导考核。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制定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绩效评估、动态监测和考核激励办法,将各地、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制定年度目标任务分解方案,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组织督导服务组,分市、县开展工作督导、业务协调。每年组织一次集中观摩活动,对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标杆企业按规定给予表彰。

  河南省支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

  为落实《河南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制定如下支持政策。

  一、支持智能装备产业发展

  (一)支持企业投资生产高档数控机床与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智能传感与控制、智能检测与装配、智能物流与仓储等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对有重大带动作用、投资3亿元以上的项目,优先列入省重点项目管理范围,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等资金给予支持。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对列入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重点智能装备产业基地,所在地政府要出台相应的支持政策,省级层面在园区规划、要素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二)支持我省生产的智能装备产品优先参与政府采购。组织开展智能装备供需对接,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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